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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三复审案例


      西安某电子元器件军工企业,在第9类申请了其商号的汉字商标,由于保密要求,很少在互联网上进行宣传和使用,被国外一家电子元器件企业以三年不使用为由申请了撤销。该企业还存在:企业经营地址变更没有第一时间变更商标地址,商标对应的汉字在使用过程中字体做了一定变形。在收到撤三通知后,第一次该企业重视程度低,给代理机构提供的证据虽然数量大,但是针对性很低,代理机构缺乏梳理和引导,导致最后商标被撤销,我们代理了撤三复审程序,在15天内重新做了证据梳理,补充收集了大量证据。补充的证据类型如下:
(1)产品资料:商标使用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菜单、价目表、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奖券、办公文具、信笺以及其他与指定商品/服务相关的用品上。
(2)交易文书、文件资料: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服务有联系的交易文书或文件资料上,包括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电子商务经营的交易单据或者交易记录、提供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等。
(3)广告、宣传资料: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服务进行的广告宣传。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展会印刷品及其他资料、工牌、指示牌和背景牌等处用于指示商品和服务来源的使用。
(4)其他证据:商标使用体现在国家机关、检测或鉴定机构及行业组织出具的法律文书、证明文书上。
      同时我们重点关注了如下证据事实:上述证据均需要显示规范的商标图样/文字以及使用时间;使用人需要是商标权利人或经权利人授权的人;使用在指定或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地点在中国境内,包括在中国境内从事商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或提供的相关服务。
      通过我们对证据链的完整性,证据的充分性进行重新梳理,针对性的就商标核定的产品,关联了相应的带有商标的销售合同、发票、转账记录及合格证等证据。在代理结束后我们还提醒客户合理规范使用商标,帮助客户将地址变更到最新地址,对字体进行了补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