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增领域备案主体预备案 工作的通知
副标题:
发布时间:
2025-11-27 11:47
来源:
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对重点领域创新发展的支撑作用,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陕西保护中心”)获批新增新材料、生物预审产业技术领域。根据工作部署,陕西保护中心现组织开展上述领域专利预审服务企事业单位预备案工作,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预备案登记申请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陕西省内企事业单位可登录陕西保护中心用户备案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提交材料。陕西保护中心将对备案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和上报工作,预备案结束后,按规定公开备案成功主体名单。
二、备案登记申请条件
1.注册或登记地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的陕西保护中心专利预审产业技术领域(新材料、生物产业技术领域,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范围动态调整)相符;
3.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4.无非正常申请专利、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三、备案登记流程
1.申请备案主体在陕西保护中心网站备案系统内注册并申请备案;
2.陕西保护中心对备案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通过后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
3.陕西保护中心将定期公布备案成功主体名单;
4.后期发现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和陕西保护中心相关管理规定要求的备案主体,陕西保护中心将取消其备案资格,并进行告知。
四、备案所需材料
1.《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企事业单位专利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试行)》;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申请承诺书(试行)》;
4.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如下其他证明材料:
(1)已申请的与新材料或生物产业技术领域相关的专利清单或专利证书(备注:提供专利名称及专利号);
(2)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利奖、科技进步奖等相关证书(备注:提供证书复印件);
(3)具备新材料或生物产业技术领域研发能力的证明材料(例如具有所属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资历);
(4)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证明材料(例如项目合同);
(5)专利转化实施的证明材料(例如实施转化合同,自有专利产品购销合同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材料表格详见备案系统。
五、预备案申请方式
网络填报:符合条件的预备案主体如实填写备案申请材料,通过陕西保护中心官方网址http://www.snippc.com/或http://www.snippc.cn/登陆填报。
六、注意事项
陕西保护中心是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四个产业技术领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的企事业单位备案、专利申请的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以及导航运用服务均为公益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公众可通过陕西保护中心微信公众号或登录陕西保护中心网址http://www.snippc.com/或http://www.snippc.cn/获取陕西保护中心新闻动态和相关资料。
七、联系方式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1880860
陕西保护中心预审备案业务工作联系人及电话:王展宇029-81114356
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11月25日